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限速15公里/小时,违法三次以上或扣车,经营者非法改装屡教不改将罚款3万元至10万元……近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管理规定》共八章55条,从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道路通行、停放、充电、专用号牌车辆管理等方面对电动自行车加强管理股票杠杆配资,并明确违法责任。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7月,广州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600万辆,已上牌的超500万辆,以每天上牌约4000辆、每月上牌约10万辆的速度增长。
限速15公里/小时,需挂牌、戴头盔行驶
《2023年广州市交通发展年度报告》显示,广州电动自行车日均骑行量达到685万人次,同比增长14%,较2019年增长72%。其中,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日均出行量339万人次,相比2019年增长149%。电动自行车的平均出行距离4.4公里、平均出行时间21.4分钟,已成为广州市民的第三大交通方式。
《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不得逆向行驶、醉酒驾驶、牵引动物或者拖拽载人载物装置等。如果违反规定,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罚款50元至200元。
《管理规定》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七条规定,如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驾驶人和乘坐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确须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路肩通过的下车推行等。
“新建、扩建道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设置非机动车道。”为了方便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要求,交通运输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当结合电动自行车通行特点,在道路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设置非机动车道,完善非机动车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电动自行车在上路前,实行登记制度。《管理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有效期为5年。用于民生服务行业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有效期届满前所有人可以申请续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安全检查,续期不超过3年。
同时,对电动自行车实现牌证管理。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在正后部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如果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将罚款50元至200元。
此外,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方面,《管理规定》提出,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为公众提供电动自行车有偿停放服务。同时,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和有关政策,推广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共享换电模式。
禁止非法改装加装拼装
《管理规定》从生产、销售、维修、道路通行管理等多个方面,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在生产和销售方面,《管理规定》要求生产用于本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软硬件必须具有防篡改设计,不得为提升最高设计车速等非法改装预留空间。同时,禁止销售非法改装、加装以及拼装的电动自行车。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电动自行车维修环节,《管理规定》要求,维修电动自行车应当保持原车出厂的防篡改设计,且明确禁止6类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破解防篡改设计,改装电动机、控制器、蓄电池;拆除或者改动限速装置,使最高设计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等。
对经营者和个人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给予不同金额的罚款。其中,经营者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至5万元。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改装、加装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万元至10万元;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个人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罚款500元至5000元。
驾驶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驾驶人将被罚款200元至500元。驾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处100元罚款,依法收缴、销毁车辆。
即时配送企业应对违法驾驶人实行派单管控
《管理规定》要求,对用于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核发专用号牌。如未悬挂专用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至200元罚款。
“即时配送企业应当对一个星期内有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三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实行派单管控。”《管理规定》要求,即时配送企业应当按照遵守交通规则、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考虑驾驶人步行、等候等因素,合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
如违反上述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至3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或者一个月内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数超过企业驾驶人总人数的15%的,罚款3万元至8万元,并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
《管理规定》还将电动自行车驾驶的相关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一年内有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受到10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股票杠杆配资,具有公职人员身份的将相关违法信息通知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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