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决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30万元。
调整最高额度
通知称,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照对应额度上浮20%。
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和《郑州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15%。
通知明确,联合商业银行对新交易的存量房适时开通组合贷款业务。新交易的存量房贷款和“商转公贷款”实行房屋价格评估。存量房贷款年限加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50年,且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试行以贷定缴,贷后可通过办理缴存账户转移、签订冲还贷协议等业务,既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又可归还贷款本息。
通知称,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采用“以旧换新”方式购买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绿色通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时受理和审批。
发布多则房地产新政
今年以来,郑州发布多则房地产新政,内容涵盖公积金、首付比例等内容。
据“郑州发布”微信公众号8月20日消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印发《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提到,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根据市场动态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期满1个月前向产权单位(运营机构)提出续租申请。
8月5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发布风险提示称,近期有个别楼盘违规推出“0首付”购房活动。为防止此类行为给购房者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郑州市房管局就“0首付”购房存在的相关风险进行警示。
6月5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称炒股软件app排名,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自2024年6月7日起执行。通知提出,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96万元,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按照对应限额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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